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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榜样·平凡力量

2021-04-27 来源:  关键词:

学党史做时代先锋,谱写人生华章。他们,是一群具有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基因与东方智慧的人;他们,尽管出生背景与人生际遇不同,但对责任的感悟和价值坐标的定位却理性而清晰。他们以巨大的力量,撑起了世间的繁华与民族的脊梁。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榜样是感召力,榜样是鲜活的价值观,是无形的正能量,心有所信,方能行远。

学党史“守初心”解民难“担使命”化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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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一:庆元县矛调中心、右上角:吴强忠正为当事人调解、右下角:“强忠调解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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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浙江庆元县矛调中心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吴强忠

   牢记习总书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优良传统,砥砺初心使命,榜样如灯,照我前行、以为群众办实事、为发展新局的实际行动。在党史教育实践活动,离不开榜样的力量。确立什么样的典型、就明确什么样的标准、树立什么样的榜样、就体现什么样的导向,使活动取得实效、取信于民。今天笔者特别推出一名最普通、最一线、最真实、最感动的老黄牛。他就是“守初心”解民难“担使命”化积案 能手。他“年逾古稀夕阳红,情系调解乐其中,目睹为民化解千千结,心驰神往意更浓的老人。”在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矛调中心,就有这样一位老人,在职期间他是人们公认的老黄牛式的党员干部。退休后,一如既往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人民调解事业,发挥特强优势奉献余热,积极投身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老百姓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一名优秀退休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这位老人,就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浙江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中国好人、ー等功臣获得者吴强忠。他以“守初心用热血丹心铸和谐、担使命以鞠躬尽瘁解民难”,39年党龄的他46载如一日,三十一年与病魔抗争,与时间赛跑,站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线、走在服务群众最前沿,他用最美的心灵走进百姓千家万户、用最美的真心体察民情、用最美的微笑直对困难、用最美的耐心化解僵局、用最美的真诚打动百姓。真对肾移值术后的病人在全国也许有很多.但真正像吴强忠ー样“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夜以继日奋战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线不一定很多,他用一份份质朴的忠心、爱心、热心、耐心、真心去关爱着每一个受委屈的人,他忠诚捍卫法律的尊严侠骨柔肩担道义维护着社会和谐稳定的每一个公平与正义,他被当地百姓、政府誉为“情系百姓永做维护社会和谐`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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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有诉求吴强忠就出现在现场(身着民彩服吴强忠)

忠于宪法和法律,是基层法律工作者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他刚正不阿、公正公平,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威严;他讲法规、说案例,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他尊崇法律、服务百姓,无论走到哪里,因为有了他,群众就能感受到法治的力量,感受到调解为民的温暖。 2020年9月17日成功调处ー起(调地)承包经营权争议:(这是ー起经二审法院判决的案件,这是ー起6年奔波寻求正义的案件)事实经过:柳乙因建房需要土地,恳求向同村同队的柳甲提出将坐落在土名“米徐垟”调換柳乙建房(有调地契约)。随后柳乙又提出为方便管理与柳甲商量将“米徐垟”与“牛栏头”承包土地对调耕种(没立书面协议),柳甲承包地“米徐垟”是村公路沿边、算是较好的地块,而柳乙承包地在“牛栏头”是山湾土地。柳甲承认调给柳乙建房事实(有调地契约),但柳甲不承认调换其他承包土地,于是柳甲向庆元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于2013年7月19日立案受理,以简易程序于2013年8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2013年10月11日作出(2013)丽庆民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了柳甲的诉讼请求,柳甲不服(2013)丽庆民初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上诉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后,于2013年12月17日作出(2013)浙丽民终字第358号民事判决驳回柳甲上诉诉求,维持一审原判。导致柳甲四处奔跑6年寻求正义之路,找信访局该案经二审判决,依照信访条例涉法访不予受理,柳甲在走投没路之时,听说庆元有个“黑脸包公”于2020年9月13日上午找到吴强忠试试看的想法,吴强忠边听柳甲的诉说,并细阅了初审、终审二份判决书后,决定破格受理了该案,老吴不怕辛苦、首先深入现场实地勘察、审核双方持有登记调地的承包证,在逐一核对双方持有的承包权证登记中、发现柳甲坐落在土名“洋滩”沿边与案外人吴某承包的田块下端ᅳ丘田,大约面积有80平方米左右,该80平方米左右地块没有在柳甲与柳乙对调土名“米徐垟”承包权证之内,据此;可合理推出该土名“洋滩”沿边80平方米左右地块应该未在双方调地范畴之中。老吴又找来柳乙释明政策与法律,并向柳乙做了前前后后调地经过的调查笔录,在老吴耐心、细心攻坚下,最终柳乙自己承认该80平方米一丘田、确实是柳甲承包的土地。

成功调解化积案:吴强忠根据二级人民法院认定为该调换土地经营己形成事实双方应该履行;但认定在土名“洋滩”沿边约面积80平方米土地应由柳乙退出归还柳甲经营管理,吴强忠于201年9月17日上午召集了双方当事人和村主要干部进行对本案依照事实与法律进行释明,在平等、自愿、互让下达成了协议:

一、双方自愿调解。

二、当事人柳乙四兄弟应考虑到当时调地建房也是本着同村关系才顺利调地建房多年,但对“米徐垟”与“牛栏头”调地经营虽未立书面契约和上报上级农业部门备案,该调换土地己数十年形成事实,双方仍应依照法院判决履行。

三、柳甲针对坐落在土名“洋滩”沿边案外人吴某的承包地下端,约面积80平方米地块不属于在“米徐垟”承包权证内,双方在调换土地是在土名“米徐垟”与土名“牛栏头”对调经营,由此;该土名“洋滩”沿边80平方米左右地块应归还柳甲经营管理使用。

四、本争议纠纷到此终结。经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应依照履行,以前所发生ー些争议双方应当消除隔陔,做好团结互助。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下滩村村民委员会ー份备案,本调委会留档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民事合同效力。柳甲终于结束了他6年寻求正义的奔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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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百姓一提到吴强忠、竖起大拇指点赞

 刚正不呵解民难、浩然正气铸和谐。2020年3月12日调成功ー起门路纠纷:陈某因自家大门道路给相邻兰某以砌花坛为由,砌以7字型阻碍了陈某的通行,陈某多次找信访部门排除妨碍,村两委数十次调解未果,村委会找到吴强忠,吴强忠受理后赶赴现场实地勘察,收集相关证据,进行走访调查取证,于2021年3月12日下午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兰某、陈某二家是邻居平时因二家小事时常有过争吵,兰某己将自家灰房拆除后购来砖块砌成7字型花坛(兰某该灰房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该花坛7字形确实影响陈某行人通行,吴强忠从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和实际与兰某释明,并将该通行属村级公共道路,当场立下调解协议,第二天兰某就将该7字形拆除。

15年积案壹小时化解:案由:征地补偿款纠纷。案涉标的虽小,但诉争时间己达15年之久。大塘源村大坑自然村以六位村民小组长为诉讼主体向庆元县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庆元县人民法院受理立案后,于2020年10月23日交县矛调中心强忠调解室进行调解,强忠调解室急事急调为原则,于2021年3月24日下午在庆元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召集双方当事人:濛洲街道大塘源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叶某某、村长吴某某和代理律师郑某某)濛洲街道上叶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吴某某、村长周某某)到场进行调解。

 案涉标的虽小,但诉争时间己达15年之久。因此;濛洲街道上叶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长吴绍木、村长周敏海)及大塘源村大坑自然村六位村民小组长到场进行调解。吴强忠先对该诉争案件进行当场调查核实并查阅案涉相关资料,结合平惯法和证据新规第十条推定,告知双方当事人案涉标的征地补偿款(51934.72元)依照庆元县人民政府庆政(81)76号文件,当时因大坑村级公路需要征用上叶村集体土地事实,但文件己明确征用该土地时己进行农业税的减免。

 2005年间县220变电所征用该大坑村部分公路土地,引发二村据争(51934.72元)征地补偿费15年。因此;根据历史证据证明该征用地权属属国家所有。经主持人将获得证据及推定向当事人释明后,双方当事人当场表示,自愿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濛洲街道大塘源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5934.72元)濛洲街道上叶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6000元)。诉争纠纷到此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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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强忠深入农户逐一走访调查

 吴强忠业务精通。他具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较强的调解技能,有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会做群众工作,在本地、本行业有很高的知名度、影响力,是众人公认的人民调解能手。他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31年中总结四句精典“调解是宝、案结事了、不伤和气、消除隔陔”。他总结的民调七字法最有影响力得到省、市推广并编入人民调解读本之中,即“快、敢、稳、紧、深、细、访”后。为了使调解工作上新的台阶他又总结出““六心”、“六善”法:“六心”一是受理纠纷要“热心”。二是说服教育要“耐心”。三是排忧解难要“真心”。四是矛盾调解要“细心”。五是评判是非要“公心”。六是严把“廉洁心”。“六善”一是要善于倾听。二是要善于明法说理。三是要善于发挥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四是要善于把握调解过程。五是善于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六是善于决断。他退而不休高风亮节,用动之似情、晓知似理、将一起起冲突群体事件平息,一桩桩疑难棘手矛盾化解,让多少社会焦点难点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起到关键性作用,他调解的动人故事实在说不完、也写不尽……。2014年3月份退休的他、被丽水市卫计委邀请筹建丽水市医疗纠纷调委会,并出任医调会主任。在医调会8个月的时间里,他同步受理了医疗纠纷26起,成功调处25起,制止平息多起医闹事件,为丽水市的医患和谐打下了扎实的基础,赢得了市领导和患者的赞扬,当之无愧是丽水市医疗纠纷调委会的创始人。当庆元县在二中迁建征收土地政策处理上遇到困难时,县领导执意要邀请他回庆元县仍肩负疑难矛盾纠纷和信访工作岗位至今。他一生始终把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作为自律的准则,他在维稳行列已经渡过31个春夏秋冬。 31年的风雨无阻、三十一年品尝过的酸甜苦辣、三十一年到处都留下他为民调解艰辛的足迹,他的业绩无愧于党、无愧人民、无愧自已。

吴强忠说:“作为基层一线的人民调解员要把事情厘清了,道理讲明了,老百姓的心自然就豁亮了,我在这三十一年来总结了不少调解的方法和技巧,其中最管用的是“望闻问切”四字:“望,通过观察当事人的外表、举止等判断对方的脾气秉性;闻,通过倾听对方的讲述,判断对方的文化素养,以及对方的理解能力和沟通能力;问,通过询问找出对方有意或无意中疏漏的环节,并通过当事双方的表述对比还原事情的真相;切,抓住事情的要害,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切入点,最终解决问题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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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2日下午,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一行深入庆元矛调中心调研时,与吴强忠亲切交谈,王昌荣书记竖起大拇指连连为吴强忠“退而不休、分党忧、解民难的精神而感动”点赞。王昌荣书记“嘱咐吴强忠要注意身体、发挥余热中要做好传帮带、向年青干部多传授调解、信访技巧与方法,培养更多优秀的调解、信访干部,为社会稳定和谐作出贡献”。

 人物简介:吴强忠,1955年2月出生浙江庆元、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83年7月入党、大学学历、市级(检察)人民监督员、基层法律工作者、浙江省特级人民调解员,他四十六载如一日扎根最基层ー线,三十一年坚持奋战在人民调解岗位,用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成功调解各类社会疑难棘手的矛盾纠纷5410余件,代表政府出庭应诉上百件,他运用法治与德治并举正义之剑,维护公平与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为民爱民、奋发有为、勇于担当的真挚情怀。他分党忧解民难的先进事迹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群众的强烈反响。有付出就有收获,他先后获得:中国好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模、全国人民满意司法员、全国十大法制新闻人物、全国百名感动中国人物、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浙江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浙江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浙江省十大优秀司法所长、浙江省优秀人民监督员、荣立个人一等功等80多项荣誉称号。退休前他曾任新村区、城郊区、农机管理站站长、松源镇、濛洲街道、综治办、维稳中心、信访办、调委会主任、城区中心司法所所长等职。奉献余热铸就和谐的吴强忠退休不退志夕阳更作为,他一路战胜病魔、抛洒热血、一片丹心、一身正气、为民解困给人生留下最真实、最敬佩、最感动的崇高人格风范和巨大的精神魅力,是千千万万基层共产党员和人民调解员的缩影,相信广大党员调解干部能从此文中获得激励和争当“一心为民型、求真务实型、清正廉洁型、公平正义型、敢啃硬骨头型、做百姓亲人型”的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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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吴强忠工作业绩突出在春节时间:中共庆元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见阳一行到“强忠调解室”慰问吴强忠老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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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5日上午丽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郎文荣到庆元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进行调研。庆元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见阳陪同调研。郎文荣书记还与金牌老调解员吴强忠同志亲切交谈(左一吴强忠),对其30多年一直坚持在调解一线的行为表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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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委、县政府、浙江省司法厅联合为吴强忠召开庆功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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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右四吴强忠受中共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道德模范表彰

 编者按:“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哪里有榜样、哪里就有新气象、善于发掘典型、树立榜样、用榜样的力量感染人、鼓舞人、带动人。因此;社会需要像吴强忠这样的榜样、时代需要像吴强忠这样的榜样,榜样是先进道德文化的凝聚者和传承者,是公众的精神支柱,道德规范的捍卫者。吴强忠同志恭敬真诚,正直无私,嫉恶如仇,奋不顾身。尤其是当国家、人民、民族处于危难之时,他敢挺身而出,忠心耿耿,铁骨铮铮,他的道德品行体现出一种理想、信念、精神、气节,他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光辉如日月,永恒同时空。社会和谐稳定求发展,在改革发展继续中需要人民调解员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忠实于人民利益、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为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中起到关键性作用。人民调解省时省力又省钱、调解公道正派、报酬分文不取、调解纠纷面对面、你谅我让化积怨、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人民调解为百姓、化解纠纷促稳定、双方让一步海阔天空、双方退一步风平浪静,鉴于本文主人翁吴强忠同志虽然身退,但心未退、党员的本色未退,怀着对党的事业执著追求,默默奉献着自我的余热,他忠诚践行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誓言,以共产党人的革命精神,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一心为民的崇高信仰,特别在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工作中,积极疏导,力排隐患,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对制止恶性案件发生或减轻危害后果作出突出了奉献,吴强忠同志的光辉形象在丽水先锋网专题视频:吴强忠:“包公”志“为民”情热播中,在浙江省展览厅三楼“最美浙江人”厅中展现,吴强忠同志闪耀道德的光芒、焕发榜样的力量,是人民调解员队伍中的特殊典型,同时更是广大党员干部和法律工作者及人民调解员学习的好榜样。

(供稿:浙江庆元县矛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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